常見問題
具體流程如下:
承裝承修試電力設施許可證
材料制度要點
一。 凈資產核查報告
要求由會計師事務所出具,且必須是近三個月(考慮到材料申報整改時間)盡量做近一個月的報告(有全套合適文本,將文本發給企業盡量讓企業找會計事務所);
二。 機具核查報告
1. 要求按照最新標準配備,含機具和安全工具,四級資質近120項,五級資質近100項;
2. 核查報告中機具排列順序盡量按照電監辦的機具樣本順序排列,以方便核查,核查發票時必須用鉛筆在發票每樣機具旁標示核查報告中的機具編號,方便核查;
3. 在租賃公司租賃的吊車、運輸車須附發票,機動車附機動車發票,且上面必須有發動機號和車架號,且不能租賃已有承裝、修試電力許可證企業的機具;
4. 機具數量、凈值、原值須準確體現;
三。 申請表
1. 法定代表人須簽字蓋章,所有表格(含申請表和附件)時間要一致; 2. 基本情況各項數據要一致;
3. 技術負責人必須是電力專業初級以上職稱,專業技術職稱須填a.工程師b.技術負責人;
4. 技術及經濟人員表,職稱,確認單位,證件編號中確認單位須填寫證書上評審委員會全稱; 5. 安全負責人簡歷原則同3;
6. 不需要的表頁可去除,如建造師人員表;
7. 預算員、質檢員發證機關編號填證書全稱,且預算員、質檢員放在最前面;
8. 設備表格式建議和機具核查報告順序一致;申請表附件材料明細、各附件頁數和實際提供材料一致;
四。 所有證書證件必須1:1復印,且字跡要清楚,按順序放好;
五。 社保發票和明細須提供近六個月的,且每份需要附上的材料都須附上; 六。 所有附件和申請表須蓋章掃描,存入光盤,申請表電子版一并刻盤,并一起起提交電監辦。